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业主委员会委员报名理由
释义
法律主观:
业主委员会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于业主们具有法律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随便看
没有工资条的拖欠问题怎么解决?
欠工资没有欠条应该怎么办?
拖欠工资只有工资条怎么办
有欠条工资怎么要回来
办了转院证明报销标准是多少?
转院和出院的报销区别?
两会新政策55岁退休是真的吗
两会新政策55岁退休是真的吗
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会自动续签吗
物业不让停车该怎样处理
物业不让停车怎么处理
物业不让停车怎么样处理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
新生儿身份证有效期
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有效吗
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生效嘛?
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有效吗?
宅基地家庭成员的划分
债权人承认债务人已清偿部分债务能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债务转让未尽告知义务构成欺诈吗
股东即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婚后怎么算个人财产?
我户口迁到农村老家了,但是还没有农田和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农村迁户口土地农田还是我们的吗 -户口
房产证能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吗
正式制定规章行为
正式组织
正税与附加税
正统
正统的FOB条件
正统哈里发
正统原则
正统政府
正统主义
正团职军官
正文
正凶
正义
审检合署
审结案件
审结期限
审理
审理案件令
审理案件日期表
审理报告
审理本案的法官
审理本案的陪审团
审理笔录
审理地点
审理方式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2/3 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