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拖欠问题怎么解决? |
释义 |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解决办法及拒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公司可先协商催告,如业主仍不缴纳,可起诉并要求支付物业费及相关费用。业主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况包括:未收到收楼通知书、未签合同、动力设备费用不在范围内、服务质量差且有证据、未约定或未获同意的服务。 法律分析 一、业主拖欠物业费如何解决 1、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先行与业主进行协商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业主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违约金等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结语 在解决业主拖欠物业费的问题上,物业公司应先与业主进行协商催告,若业主仍不缴纳,物业公司可起诉要求支付物业费及相关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可向法院起诉逾期不交纳的业主。然而,业主也有权拒交物业费,如收楼通知书未收到、未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能源费用不在范围内、服务质量差等情况,但需提供有力证据并寻求实质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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