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是多长? |
释义 | 无期徒刑减刑后最少服刑13年,减刑条件包括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或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抗御灾害、重大贡献。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会坐牢没有明确规定,但符合条件的人员减刑后的总执行期限最少也要服刑13年。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如果在执行期间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立功的表现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拓展延伸 无期徒刑减刑后的刑期缩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无期徒刑减刑后的刑期缩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对于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的罪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减刑。减刑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罪犯改过自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刑的具体幅度和条件由法律明确规定,并经过相关机构的审查和决定。因此,无期徒刑减刑后的刑期缩短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具体的减刑幅度和条件会因个案而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决定。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减刑后的刑期缩短是合法的,并且减刑的幅度和条件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决定的。减刑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罪犯改过自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对于符合条件的罪犯来说,减刑是一种合理的法律机制,有助于促进其悔罪表现和社会重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下列案件在本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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