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公司股东的死亡,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如果章程规定不可继承,股权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处理。股东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购买转让的股权。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公司章程有另外规定,按照章程执行。 法律分析 一、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应该怎么处理 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的处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公司股东死亡股权怎么处理呢 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2、公司可能在章程中规定股东资格不可以继承,此时股权不可以由继承人取得。 3、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去世的股东的资格时,一般采用股权转让的方法处理股权: (1)如果有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则需要按照继承人所确定的具体价款购买去世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 (2)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但是要注意的是,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得抽回其对公司的出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结语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对于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而对于公司股东的死亡股权处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若章程规定不可继承,则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处理。此外,其他股东的同意也是股权转让的重要因素,他们可以选择购买转让的股权或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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