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自书遗嘱要考虑哪些细节问题 |
释义 | 要注意下列问题:1.要写明立遗嘱人财产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坐落、房产证号,动产的地点等等。2.要写明继承人的情况以及继承人和立遗嘱人的关系。3.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要亲自书写等。4.有时间和立遗嘱人的签字。【法律依据】《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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