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签字没有公章的有法律效力么? |
释义 | 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只有签字没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一、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是否会有效 代理人越权签订合同不一定效力。详情如下: 1、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无效,合同无效; 2、行为人虽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但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有效,合同有效; 3、被代理人自相对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二、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的责任到底是什么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以下责任: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