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北京2010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73元,2010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262元,2010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934元,2010年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109元,2009年北京市职工人均工资48444元,上述数据是2011年在北京地区发生的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计算 死亡赔偿金 、 残疾赔偿金 、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的标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