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是违法行为,数量大于规定标准将追究责任。罪行分为罂粟种子和幼苗、大麻种子和幼苗、及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 法律分析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罂粟种子数量达到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数量达到五千株以上;(二)大麻种子数量达到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数量达到五万株以上;(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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