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立案条件: 1、非法运输超过50克的罂粟种子、超过5000株的罂粟幼苗的; 2、非法运输大麻种子超过50千克、大麻幼苗超过5万株的; 3、非法运输其他数量较大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八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