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携带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时,构成犯罪。罪行轻者可处拘留和罚款,罪行重者可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罂粟、大麻和其他毒品种子或幼苗数量不同,但均属于“数量较大”的范畴。 法律分析 非法携带数量较大、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者,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携带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应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所规定的“数量较大”: (一)罂粟种子数量超过五十克,罂粟幼苗数量超过五千株; (二)大麻种子数量超过五十千克,大麻幼苗数量超过五万株;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数量较大。 非法携带数量较少、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者,尚不构成犯罪,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被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将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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