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类人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
释义 | 律师解析: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二)组成形式;(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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