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中提出的赔款金额可能不一定公正合理,因为保险公司会考虑赔款数额对其自身经济利益的影响。因此,保险金数额应当以受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当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合理的理赔金额或存在其他问题时,受保险人可以寻求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或者第三人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该合同无效。”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给予赔偿。”同时,第三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对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提出异议,保险人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依照实际价值确定赔偿数额。”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欺诈消费者。”同时,第五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规定说明,保险合同应当合乎真实意思,保险赔款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确定,同时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当保险公司提出的赔款存在问题时,受保险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咨询或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