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有约从约,无约交给法院审判;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住房公积金、复原费等都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国城市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明确说归一方所有的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具体包括以下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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