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由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财政补贴构成,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也就是说失业保险只有单位为你办理就业才能缴纳的险种。 因为失业保险有别于其他险种,具有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