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借款人没有签真实姓名怎么办 |
释义 | 欠条上如果没有债权人的信息,那么一般认为欠条的持有人就是债权人。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这时候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由持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果没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证人证言,汇款凭证,录音等证据。 (一)借条是债权凭证,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而不是象汇票、支票、本票那样的具有无因性的债权凭证,更不是类似于提单那样的物权凭证。因此,视欠条持有人为债权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在欠条上没有写明债权人是谁的情况下,欠条持有人以此为据起诉欠条出具人的话,如果没有其它证据证明自己是债权人,法院会以事实不清为由,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三)向“债权人”追回他扣的钱后,他自己应承担对“其享有债权”这一事实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如果起诉债权人,债权人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享有债权,那么法院的判决书将认定这一事实,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到时候就可以直接以法院的该判决书为据,向出具欠条的债务人追偿。 一、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严格意义上,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的一种,网上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电子证据存在,只要是真实有效的法院就会予以采信。这主要是根据我国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在起诉的时候,应当出具相应的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换句话说,债权人要起诉对方还钱,就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说欠条,借条以及收据。没有欠条、借条的,债权人还可以提供相关的辅助证据,其中就包括了具体的转账记录。但是只凭转账记录,是不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调取双方的电话记录、短信记录、聊天记录,甚至可以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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