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来变更,若协议不公平或存在欺诈情况,受损害方可请求撤销该股东协议,需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股东之间可协商达成一致以变更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当协议具有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时,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股东协议。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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