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归国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应该用于何处? |
释义 | 无主遗产只能用于公益事业,不能用作其他商业用途,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样不仅可以最大化的发挥无主遗产的利用价值,更为公益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一、是否可以放弃继承遗产 可以放弃继承遗产。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二、五保户死亡后其遗产如何处理? 五保户死亡后其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因为五保户是国家对于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经济来源的人给予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待遇的人,大多数没有子女或者配偶,所以死后遗产也无人继承。 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怎么办?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处理的方式:一般来说,会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但若确认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要经过公告程序后,没有继承人的,才能按照无人继承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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