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动失效。我国不动产采取登记生效制度,要证明自己的所有权的,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对登记有异议的,第三人可以提出异议登记。若异议登记十五日后,登记人未提起诉讼,则该异议登记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