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员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罪责何? |
释义 | 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以贪污罪追究刑责,因其管理补偿款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可定罪处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可判处不同刑期和罚金,甚至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对征地补偿款进行管理时,村委会可以认定为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可以以贪污罪定罪论处。 所谓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可以按照下列标准量刑: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揭露村委员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的刑事责任 村委员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属于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涉及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罪是指村委员会成员以职务便利,挪用、私分或者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项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的罪责,根据犯罪情节和情况的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判处刑罚,如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等。同时,相关人员还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要承担返还、赔偿等法律后果。揭露此类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是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方向。 结语 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属严重经济犯罪,涉及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罪是指村委会成员以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款项的行为。此行为严重损害农民权益,破坏社会公平。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可能被判刑罚,如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同时,需承担民事责任,追究返还、赔偿等法律后果。维护农民权益、社会公正是司法和社会共同努力方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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