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时怎么判断夫妻共同债务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时怎么判断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诉讼时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二、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房贷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房贷不是一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由法院判决该房产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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