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公安机关的鉴定不服,提出重新鉴定,公安局在收到申请后,多长时间内给予从新鉴定,有没有时间限? |
释义 | 对公安机关的鉴定不服,提出重新鉴定,公安局在收到申请后,多长时间内给予从新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对公安机关的鉴定不服,提出重新鉴定,公安局在收到申请后,多长时间内给予从新鉴定,有没有时间限?有时间限制。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鉴证人和被鉴证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鉴定人和被鉴定人。鉴定人或者被鉴定人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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