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工亡赔偿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工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也属于工伤的,可以由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一起赔偿,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车祸受害人一旦构成,就可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特殊工伤赔偿项目内容。即是说,如果是一起上班途中发生的车祸死亡事故,是可以存在两种不同法律关系的,一旦同时具备,依据不同的法律依据可以主张不一样的赔偿,而有的类似项目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例如侵权项目中的死亡赔偿金和工伤理赔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据工亡赔偿标准中《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享受以下的工伤保险待遇: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会高于工亡者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 二、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况 (1)在出差地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2)在出差地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3)在出差地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的; (4)在出差地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出差地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其中,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实践中存在过比如员工在出差地下班时间内自行游玩,与好友相聚等过程中发生车祸致死,且其在事故中可能负主要责任等以上情形,这类受害人出差车祸死亡是不能认定为工伤/亡的。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死亡的,如果该人员刚好是属于上下班的途中,那么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工伤伤残后果来进行赔偿处理的,另外存在交通肇事的还需要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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