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的出售条件是:采用出让方式的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采用划拨方式的应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出让的土地上有房屋可否买卖 1、如果是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上的房屋,只要转让人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并且转让人拥有房产证,那么房屋是可以买卖的。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安置房土地出让金 安置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或集体性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二手房土地出让金应该谁交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根据《城市》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