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可以未成年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作出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双方属于诉讼离婚情形,人民法院作出男方应支付抚养费判决,对方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