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由监狱、看守所讨论后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然后由批准机关在收到材料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监外执行的,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由其执行。 法律依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四条 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