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层高不足赔偿标准判决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面积误差比超出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拆迁赔偿标准 一、房屋的重置补偿价,即房屋的价值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房屋的价值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其中,货币补偿是指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 值得被征收人注意的是,这里的市场价格是指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而产权调换则是指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二、房屋周转补偿费 这主要是针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而言,也就是选择回迁的人,到拿到房屋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具体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如征收方提供安置房除外)、超过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用,如果属于非住宅的用房还需要赔偿停产停业损失。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一般由各市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 此项费用主要用来鼓励被拆迁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配合拆迁单位处理好拆迁事宜,其具体的奖励补偿标准,因地各异,并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商品房交付标准 商品房交房是对开发商的一次大考,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开发商应该遵循商品房交房标准来交付房屋,而购房者可以查验房屋是否达到了交房标准。 根据商品房交付标准约定,开发商必须出示交房必备的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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