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审判实践中,很多案件因按照 户籍 进行区分,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出现“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同一案件有可能城镇居民获赔数额是农村居民的好几倍。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那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城镇 户口 与 农村户口 人身损害赔偿 差距大怎么解决 提问: 9月29日,我母亲带着我刚满两岁女儿去县城买衣服,在经过县机关幼儿园单位屋檐下时,该单位四楼外墙瓷砖突然脱落,砸在我女儿头顶致使女儿死亡。后来县 教育 局出面私下调解,按照农村户口标准进行赔偿(我女儿是农村户口)。 后来经打听,要是父母双方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可以要求按城镇标准赔偿。我跟我妻子一直是在城镇工作的,但女儿是在农村的,在这样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要求按城镇户口标准赔偿?如果要走司法程序要准备那些材料 解答: 先生您好,首先向您女儿的不幸遭遇表示哀悼。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丧葬费 、被 抚养 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 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虽然《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残疾赔偿 金、死亡赔偿金等制度,并统一确立了赔偿标准。 1、《 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 侵权 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 交通事故 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2005)民他字第25号复函》中的精神:“受害人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3、各地分别出台了相关规定。 广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 道路交通安全法 〉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中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四川 、 河南 、 重庆 、 山东 、 安徽 等高院也作出了大致相同的规定。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 咨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