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自诉状法院会受理吗 |
释义 | 不会,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自诉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一般较轻,多数情况下人民法院都是采取的不告不理的原则进行处理的,针对于虐待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案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例如没有造成重伤等的,公诉机关就不会主动进行立案。 公诉案件,是自诉案件的对称,我国刑法规定的绝大部分都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不属于上述的自诉案件,故而该罪是公诉案件。 一、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 1、一般伤害案(情节轻微); 2、公然侮辱、诽谤案;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5.重婚案; 6.破坏军婚案; 7.虐待案 8.遗弃案等。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和立案标准是什么?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严重情形的 3、无论是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追究行政责任,都必须依法赔偿受害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