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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责有哪些任构成要件
释义
    一、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
    三、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的五个构成要件
    道路交通事故构成要件如下:
    1、发生场所:一般必须是在道路上发生,包括其他属于道路范畴的场所,比如公共停车场。
    2、事故方:车辆和车辆、车辆和行人、车辆单方,也就是至少有一方是车辆。
    3、后果:必须有物损或人伤,没有损害的碰撞也不算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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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