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免的增值税要交所得税嘛 |
释义 | 律师分析: 这要看增值税的减免方式,但总体来说要缴纳所得税。如果属于直接减免,例如饲料、计生用品免税,则在收入确认时直接将收款全部确认为收入,则实际上已经将免税金额记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将收款拆分为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一销项,则需要通过补计“补贴收入”或调增方式(有些地方税务局要求企业这样做账,实际上并不符合会计制度)将增值税销项记入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