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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公司法发起人?
释义
    公司发起人是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必须与公司注册或筹资有关。发起人无国籍限制,但国外公司法要求半数以上发起人是本国籍公民且在国内定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法律分析
    公司发起人亦称公司创办人。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一个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与筹集资本有关的人。发起人并无国籍的限制,但国外公司法一般规定,发起人中须半数以上为本国籍公民,并在国内定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拓展延伸
    公司法发起人的资格和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发起人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并组织筹备公司成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公司法发起人,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和承担相应的责任。首先,公司法发起人应当具备法律行为能力和商业素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次,他们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设立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此外,公司法发起人还需承担起对公司的负责任,包括投入资金、提供技术或资源支持,并在公司设立后履行相关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和稳定运营。总之,公司法发起人的资格和责任是确保公司设立合法、规范,并为公司的发展和运营承担相应责任。
    结语
    公司发起人是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必须与公司注册过程或筹集资本有关。国外公司法要求发起人中半数以上为本国籍公民,并在国内定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作为公司法发起人,他们需要具备法律行为能力和商业素养,确保公司设立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发起人还需承担对公司的责任,包括投入资金、提供技术或资源支持,并在公司设立后履行相关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和稳定运营。发起人的资格和责任确保公司设立合法、规范,并为公司的发展和运营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八条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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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9: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