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债务方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但仍然无法取回抵押物。此时,债务方应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担保物行使权利。 2.《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担保物。 3.《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当抵押物已经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的债权须先得到清偿。 综上所述,债务方已经偿还债务,但抵押物仍被债权方占有,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权人返还抵押物或者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拍卖或变卖,以实现债权债务关系的完全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