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的情形为:债务人接到债权抓人女通知的时候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