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起诉为什么还要拘留?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可见,公安机关是不会再将不起诉人拘捕的。检察院不起诉意味着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行政责任公安局还是有职权追究的,犯罪嫌疑人被免于起诉后,还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案情需要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之一 【禁业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检察院酌定不起诉的情形: 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依据《刑法》的规定,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免于起诉的,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依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嫌疑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处罚等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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