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户口落户新政策包括:常住人口300-500万,放宽落户条件,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对出租房屋的常住居民,允许在城市公共账户上落户。扩大居住证居民享受的教育、医疗保险、住房等待遇。城镇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调整完善落户政策,大幅度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计划,确保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占主要比例。户口登记也叫户籍登记,是以依法记载的方式认定和反映住户与居民的基本社会性态及其变化的户口管理业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履行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管辖区即为户口管理区,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为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