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起算规定 |
释义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勘查现场10日内,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当事人对认定有异议,可在3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在10日内请求调解,调解时间根据事故后续情况确定。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拓展延伸 道路交通事故索赔申请的时效性要求 道路交通事故索赔申请的时效性要求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索赔申请必须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索赔申请的时效性要求为发生事故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这意味着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两年内向相关机构或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超过时效期限后,受害人将失去索赔的权利。然而,也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具体情况,时效性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例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时效性要求可能会延长或缩短。因此,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索赔申请,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在道路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中,时效性要求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两年内提出索赔申请。超过时限,将失去索赔权利。然而,特殊情况下时效性要求可能有所变化,因此受害人应及时了解相关法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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