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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戚薇偷漏税被罚1200万?对诽谤造谣如何处理?
释义
    近日主播薇娅偷逃税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引网友热议。薇娅的事件热度还没有消,12月21日,刚刚加入谦寻旗下不满一个月的明星主播戚薇也被曝因偷税漏税被追缴并罚款
    1200 万元。
    消息公布后不久,戚薇工作室就第一时间跳出来为戚薇辟谣,斥责营销号的说法就是恶意骗取流量,完全没有任何证据,这造成了非常坏的影响,严重侵犯了戚薇本人的权益,一切将交由律师来后续追责,也希望其他网友不要再以讹传讹。
    正当网友们议论纷纷的时候,戚薇工作室坐不住了,直接发文否认了博主的爆料还表示此爆料已涉嫌严重侵犯戚薇女士的合法权益,希望相关博主用户删除此类不实信息,并称戚薇女士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会通过法律方式追究相关侵权方的法律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诽谤造谣如何处理
    对诽谤造谣,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诽谤罪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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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8: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