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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高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法规
释义
    法律分析:对起诉、自诉,做到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接收诉状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应当予以释明;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决定的,先行立案;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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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9: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