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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案件中,刑事被告人能否出庭应诉?
释义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达成和解,减轻被告的处罚。附带民事诉讼无需缴纳诉讼费,单独提起需要预交诉讼费。因此,根据案情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的诉讼方式。
    法律分析
    可以。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判决后,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这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受害方死亡或重伤致残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我国法律是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另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的,可以对被告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这对被告既是个机会也是一个压力。还有,附带民事诉讼无需缴纳诉讼费,单独提起则是要预交诉讼费的。因此,可以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诉讼方式。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排除了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明确规定,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追求物质损失的赔偿。然而,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如果受害方死亡或重伤致残,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此外,附带民事诉讼的和解可以在被告获得减轻处罚的同时实现。根据案情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的诉讼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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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1: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