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很多证人到了法庭才发现没带证件,有时不能进入法院。白跑一趟事小,影响案件审理事大。另外,一个办事粗心大意的人说话很难让人相信。 2、一定要实事求是。俗话说:“会说的不如会听的”。法官、仲裁员、对方律师通常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因此,不符合实际的话不能自圆其说,经不起质问,不能被法官或仲裁员相信。不但没有实际效果,而且可能为对方作证。 3、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识。要知道案件的争议焦点,证言要说明什么问题,要围绕这个问题说。不能说成流水账。要明白办案人员的提问目的,千万想好再答!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因为只有恰好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才能成为证人,所以证人不能选择,如果遇到心理素质较差的证人,可能会影响效果。尤其要注意,仲裁员、法官开场白都要说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等,这是程序性的话,不必介意。而有的证人恐怕自己说错,反而越说越乱。 一、离婚请律师开庭自己和别人说话,怎么开庭 当事人、证人、代理人在法庭允许时可以发言。首先,原告要勇于面对,树立良好的心态。法庭其实是一个通过沟通、辩论解决纠纷的场所。所以,原告要知道沟通或者辩论规则。要熟悉法庭庭审流程,了解相关的专业术语,知道法官和律师在说什么,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对。其次,要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法官指挥,在法官或者对方说话时认真倾听,不插话,不抢话,尊重他人说话的权利。在庭审的各个环节,法官询问或要求当事人陈述意见时,都会明确是要求原告还是被告回答。如果法官在某一环节,或对某一问题没有询问原告意见,原告确实有需要陈述的,可以向法官提出,得到同意后再陈述。再次,原告作为当事人,要围绕起诉的事实、请求及证据说话,不要答非所问,说题外话。陈述案件事实或辩论时,要自信、坚决,简洁明了,做到冷静、理性,不冲动,说话有条理,逻辑清晰,观点明确、不含糊。当事人的陈述允许带有感情色彩,但要自然、恰到好处,切忌情绪化,否则将适得其反,容易影响法官对其信任或好感,影响法官对事实的判断。 二、诉讼离婚开庭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是: 1、正式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在这个程序中,法庭书记员核对离婚案件的原、被告是否到庭及他们与各自代理律师的身份。开庭审理时,由审判法官宣布法庭纪律、介绍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姓名,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同时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申请审判人员与书记员回避该案的审理; 2、法庭调查。所谓法庭调查就是由审判人员调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从这个阶段开始,您的离婚案件就进入了实体审理,您在法庭上所说的将被书记员记入庭审笔录,留作法官在日后书写判决书时做参考。所以您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发言不要前后不一,甚至和自己的证据相矛盾而无法自圆其说。在这个阶段中先由原告宣读离婚起诉书并明确诉讼请求,然后由被告发表答辩意见。待双方发言结束后,法官还会就自己认为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询问双方; 3、举证质证。待法官对案情及双方的意见有了大致的了解后,就需要双方出示自己的证据。也就是双方需要在此阶段对之前的法庭调查阶段中各自的发言拿出证据来做支持,以便让法官相信您所说的都是真实的。这个阶段与法庭调查阶段前后呼应并相互印证,是法官判决最主要依据的来源,可以说是庭审非常重要的阶段。所以您在开庭前一定认真下功夫,准备好充分有效的离婚证据; 4、法庭辩论。这个阶段主要是让原、被告结合之前的法庭调查与举证质证阶段自己的发言和出示的证据做综合阐述,使自己的诉讼观点更加明确。同时,如果您的诉讼经验够丰富,也可以在此阶段针对对方在法庭上的疏漏或者所犯的错误展开进攻,由此驳倒对方的观点,为最终胜诉创造条件; 5、原、被告的最后陈述。这个过程比较简单,如无其他问题,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答辩意见即可。 另外,从上述第2个阶段开始,法官就可以择机进行调解且从理论上来说可以持续至庭审结束。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通常会先休庭,然后择日做出离婚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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