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违约金有何约束? |
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主要分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 二、承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1、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 2、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 承包方土地承包中有哪些违约情形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方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条件下,以市场的方式配置农用地资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一个好办法。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是在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基础上,由承包方自愿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承包方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除以转让方式流转须经发包方同意外,其他流转的方式,发包方一律无权干涉。(4)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包方经营使用,否则,即构成违约。 土地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定金条款的,违约责任还包括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当合同中同时存在这两项条款的,选其一适用。 承包他人土地违约,违约金是多少? 土地承包违约金的具体标准:1、土地承包合同对违约金的数额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2、土地承包合同对违约金的数额没有约定的,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来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主要分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违约责任:发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4、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承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1、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2、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3、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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