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