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证过的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但遗嘱人是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公证过的遗嘱想要生效的话,处理遗嘱人死亡的这个条件,还需要遗嘱人未撤回或者变更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如果立有数份的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