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遗嘱公证必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办理。所选的公证机构可以是遗嘱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遗嘱人必须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原件、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后,公证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会依法颁发公证书。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