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上如何处理公证遗嘱? |
释义 | 在遗嘱的各种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如果有继承人(或家人)对公证遗嘱有异议,可采取如下办法: 1、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先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请居委会或民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定公证遗嘱的真伪。若遗嘱为真,则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若遗嘱为假,则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中如何遗嘱公证 1、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和遗嘱书等;2、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当事人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以按手印代替;3、公证处公证人员对相应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上报审批,并制作公证书,发放给申请人。 民法典规定如何公证遗嘱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民法典上房产遗嘱无公证是不是就不能公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产遗嘱不公证也有效,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形式。只要房产遗嘱符合上述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为有效。 一、形式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实质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如何撤销公证遗嘱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立公证遗嘱后,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公证遗嘱;或者,立公证遗嘱后,继续设立了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以此撤销公证遗嘱。 民法典规定如何在公证处立遗嘱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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