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伤可确认为工伤。须有两大限制:一是产生交通事端。二是确认者为非主要职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当职工产生事端损害或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恳求工伤确认,此系其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