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有关聚众淫乱罪证据有哪些? 凡是能够证明本案犯罪事实的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其中包括多种类型,具体的证据种类可以依照《刑诉法》中对证据种类的规定进行。 《刑诉法》规定了以下证据的种类: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罪 对聚众淫乱罪的认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是否扰乱公共秩序,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 2、参与者是否属于自愿。 3、是否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 4、是否多次参与聚众淫乱活动。 5、是否涉及金钱交易。 三、聚众淫乱罪处罚规定 1、《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并不是淫乱行为的纠集者,只是作为参与者参与了一两次,那么从刑事上说,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但要受到治安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