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长沙身份证补办地点:1、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19号;2、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长沙市开福区刘家冲1号;3、长沙市公安,长沙市解放中路140号;4、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长沙市芙蓉南路电力路1号天心政府东北角5、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岳麓区新民路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