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以用于提供担保的财产有哪些? |
释义 |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哪些财产不可以为借款人贷款做抵押反担保?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有: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提供担保要注意哪些问题 1、多考察贷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2、为他人担保前,应视察对方是否有还款能力、良好的还款意愿。 3、了解清楚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4、为他人作担保最好立下字据。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有哪些? 下列情况担保人不担责: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没取得担保人同意的。 4.转让债务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 5.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财产担保债权需要提供吗 财产担保债权要进行申报。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当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法律对债权应当申报的规定并没有排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申报同样视为放弃。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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