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的计税依据都是实际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 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2、教育费附加税率:3% 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 计算公式: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3、地方教育附加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